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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读书 > 九叔世界苟道人 > 第145章 出海

第145章 出海

    这也让临海市的居民对于修行者的了解更多。


    白家,临海市的一个修行家族,不过和一般修行者不同,这白家既不修道,也不修佛。


    更不是邪修魔修,而是一个信奉天主教的修行家族。


    家中之人多修神术,其能力也是劝人向善,而白家白神父更是被当地人称为地上天使。


    这也说明对方的修为强大。


    “黑暗之神已经降临人间,我的使命也将要来临,接下来我会去寻第八号当铺的老板,阻止他继续蛊惑世人,做黑暗之神的爪牙。”


    带着眼镜的白神父,对着几个白家后辈说到。


    “祖父,这么多年了,我们白家一直在寻找黑暗之神的踪迹,倒底是为什么?”


    一个穿着洋装,打扮颇为心潮的白家女子道。


    看年纪这个女孩子也至少在二十岁上下,却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白神父口称祖父。


    “这是我们白家的使命,当你接受白家家主的时候自然会明白,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继续感化世人向善,这样才能积累福报,免得被黑暗侵蚀。”


    其实白家人一直都和韩诺有一样的体质,甚至更加严重。


    所有只要是白家的血脉,都比较近亲黑暗,如果不是白神父信奉天主教,并且找到方法抵制这种体质,他们白家人会被韩诺更惨。


    成年就会黑化,被黑暗侵蚀,变成为恶人间的魔头。


    这种体质被白家称,暗黑之体。


    苟不祸来到九叔世界,是第一次出远门,对于外面世界倒底是个什么样子,也多是从天影中窥得冰山一角。


    都说这时候的世道乱,人命不如草芥,苟不祸现在终于是明白了。


    这一路上,他之只是土匪就遇到了三次,这些人做事没有丝毫底线,不但劫财,还杀人。


    实在让人有些想不通,这样竭泽而渔,以后还会有人从这里经过吗?


    可是他们就这么做了。


    而被之人因为怨气过重,成鬼之后,又灭掉土匪团伙的,也不在少数,被苟不祸分解的就有七八个是因为被怨鬼杀死,感染延怨气分游魂。


    这些还是土匪作恶的,还有乡绅,军阀这这些,世道就更加乱了。


    一地军阀善于管理还好,要是军阀不作为,一个地方的民生会变得十分衰败。


    更甚者军阀作恶,那当地民生可就苦不堪言了。


    苟不祸一路上看了很多,对于这个大势,他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。


    杀军阀,当地没人管理,会更乱。


    看多了,人也就麻木了。


    怪不得韩如音要搞歌革命,现在这个世道,是倒了要推翻重建的时候了。


    不过来到了临海市,这里的情况要好上很多。


    起码国民政府还有能力监管这些的,先不说腐败问题,起码一个完整的政府体系和律法是有的。


    不像一些小军阀统治的地方,连基本的律法都没有,什么事军阀说了算,全看一地大帅的心情。


    这种环境里,民生怎么能好。


    从火车站出来,苟不祸带着狼跑跑走在临海的大街上。


    都说十里洋场烟花地,风云际会临海滩,苟不祸算是见识到了夜晚临海的繁华。


    灯红酒绿,轻歌曼舞,一副太平盛世的样子,要不是看到外面的情景,苟不祸都有种自己回到了21世纪的感觉。


    进了一个名叫白金汉宫酒店。


    接待他的是一位三十岁上下,身穿西装的男子。


    “先生贵姓,您有没有预约。”


    这地方看起来颇为高档,住酒店还要预约。


    这让苟不祸有些新奇。


    “你们这里入住还要预约?”


    男子听了我这话,连忙道歉。


    可能服务上层人士服务久了,一般来白金汉宫居住的人都会有预约,很少有陌生人来这里居住。


    “不用,我只是说习惯了,还请不要介意,您是第一次来白金汉宫吧?”


    “没错,看你们这里装修的挺高档的,我就进来看看,顺便享受一下临海夜场的繁华。”


    接待苟不祸的男子一听这话,就知道苟不祸可能第一次来临海,所以并不清楚这里的消费水平。


    而且看苟不祸的打扮,虽然一身中山服,看起来也颇为俊郎,但却少了份贵气,总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感觉,这也让是让他不敢小看这个朴素少年的原因。


    这种气质实在是有点和夜晚的临海不符。


    不过处于好心,他还是提醒道。


    “先生第一次来临海,对这里的消费水准有了解吗?”


    苟不祸摇了摇头,他才来临海,总共也就坐了一次黄包车,给了一块大洋,所以对临海的消费水准,他还真的不是太清楚。


    看这人的样子,可能是担心自己没钱,住不起这么高档的地方。


    不过看在对方态度还算恭敬而且还是处于好心提醒。


    苟不祸也没有生气。


    只是拿出一根小黄鱼,放到他的手里。


    “赶紧给我开个房间,我饿死了,你们这里应该有餐厅吧?”


    那人看到苟不祸出手就是一根金条,足够在这里住最好的房间,享受最尊贵的服务,半个多月的时间了。


    看来是自己想多了,有点狗眼看人低了。


    “好的,我马上给您开房,请这边过来跟我登记。”


    金钱开道,苟不祸很快住到了白金汉宫的至尊套间,一晚上五十大洋的消费,等于一个普通人干两年的收入。


    一根小黄鱼的价值是500大洋,也仅仅够在这里住十天的时间。


    不过高昂的价格也对应着完善的设施和贴心的服务。


    里面电话,留声机台灯,等在这个年代比较少见的几种电器,样样俱全。


    而且在他入住没多久,酒店方面就送来了精致的饭菜。


    不过饭菜这东西一旦精致了,量大家都懂得。


    肯定是不够的。


    这些吃的对于现在的苟不祸来说,也就吃个不到半饱。


    压根不够吃。


    吃完之后,叫来了服务生。


    “按这样的,再给我来个四份。”


    东西味道也就那样,和慧能做的饭菜相比,差了很多。


    但也算可以,比他这段时间在外面吃的好吃多了。


    苟不祸也能理解。


    毕竟慧能做菜用的是自己八品灵田里种出来的食材,和这些普通食材本质上就天差地别。


    更不要说慧能这个筑基期的厨子了。


    对于火候的把控,筑基期的胡慧能显然要比一半的厨子强了不止一个档次。


    吃饱之后,苟不祸换了身衣服。


    一身黑色的休闲运动装。


    这还是一只僵尸的分解物,不过在清水县那个地方,穿起来有些过于新潮了,但在临海,这种穿着虽然没有,但并不突兀,毕竟这里的风气比价开放,穿什么都有。


    换好衣服,苟不祸来到白金汉宫外面,叫了一个黄包车,直奔大乐会而去。


    这是临海最出名的娱乐场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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