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他算是很容易上手的乐器。
简茶学起来飞快。
易如故看着简茶雪白圆润的指头按住一根根琴弦,笑着道:「你指头长,很适合吉他,按和弦根本不费力;当然,也很适合钢琴,以后你要是有兴趣,我也可以教你。」
简茶的手肉虽多,但指头其实很长,手大的人很适合干一些精细的活,因为手不仅稳,而且灵活。
小时候,她外公就打趣她,以后活不下去了就去学修表,她这种大手的人一定能干得很好。
现下,听到易如故说她手大,她莫名就有些囧,她偷偷瞄了一眼易如故的手,男神大人就连手都那般精美好看,手指纤细修长、精美如玉。
他也是那种手很大的人,只是吧,人十字纤纤、骨节分明,肉手的简茶觉得如若两个人团个拳头比一比,她的还要大一些。
胖子简直伤不起。
她全身上下无处不庞大,连手也格外肥硕。
易如故自然注意到她在看他的手,他笑着伸出手去摸简茶的手背,觉得又软又嫩,看着手背那一个个小酒窝,还挨个戳了戳。
「可爱。」他夸道。
胖子囧得老脸一红。
怎么办?
她对接吻都渐渐麻木了,现在对摸手的反应居然如此大。
易如故接着说:「这手以后就是我的了,你好好保养啊!」
简茶瞪了他一眼。
保养什么的还用他说。
她这种会生冻疮的胖肉手,大冬天那都是恨不得浸泡在护手霜里的。
他见她已经记住了一些简单和弦,便教她弹曲子,入门级别的《两只老虎》和《欢乐颂》。
可简茶却弹得断断续续的,好吧,她已经掌握了理论,而实际操作则需要勤加练习。
不多一会儿,她就放下了吉他,说:「不学了。」
易如故惊讶地张了张嘴。
简茶一本正经地说:「手疼。」
易如故:「……」
不论是拨弦和按和弦都需要指尖的力度,很多长期弹吉他的人指头都会起老茧,易如故也是最近没怎么弹了那些茧子才慢慢脱落,可练吉他那会儿,他指头上那都是一个个硬硬的茧的。
胖子手嫩,又格外娇气,还特别懒惰,就算有着不错的音乐才华,想成为一名及格线上的吉他手,终归是难的。
人各有志。
易如故也不勉强她,便放下了吉他问她要不要试试其他的乐器。
音乐本来就是触类旁通的东西,易如故有着良好的钢琴功底,如吉他、架子鼓、贝斯之类的乐器自然很快就学会了。
简茶试了一下架子鼓,她觉得敲架子鼓特别酷,易如故教了一下她乐理,她练了一会儿,便放弃了:「胳膊酸,长期敲会长肌肉的。」
易如故:「……」
好吧,那贝斯吧!
贝斯也手疼,那就电子琴。
偏偏简茶看着电子琴,格外嫌弃地说:「这么简单的东西,我小学就会了,不用教了。」
易如故扬了扬眉,诧异了一下,但旋即释然,毕竟简茶家境不差,简家也不差个请音乐老师的钱,她会一两种乐器,也不怎么稀奇。
他对她心存好奇,便问她:「你的唱功,练了多少年了!」
简茶表情有些怔忪,但她很快就笑着道:「你是说吊嗓子吗?这个是打小就学起的,学了一整个小学。」
「后来呢?」
「后来我念初中了啊!」
「……」
这笑话好冷啊!
简茶也知道自己的回答很不靠谱,便解释说:「我小学是在乡下念的,没学过英语,念初中的时候发现班上的学生英语都专门学过,我有点跟不上进度,所以我就学唱了一些英文歌练口语,也顺便记些单词。」
她从小就对声音敏感,学唱歌特别快,初中的时候开始学英语,她一个乡下的孩子哪里懂这些,面对abcd头都大了,一开始成绩一直都不行。
后来她发现电脑里的英文歌之后才找到学习英语的方式,她非常勤快地学唱了一阵子英文歌,成绩这才慢慢提高。
靠英文歌入门之后,她又狂背了一番英文电影的台词,然后便发觉她的英语变成优秀了。
听力啊口语都特别好,语法这些虽然弱但架不住语感好,凭语感她单项选择都能拿满分,再兼之词彙量慢慢提升上去了,阅读理解的分数也变得很好看了……
等高三的时候,她在专门做些习题,到时候高考,她英语成绩绝对不会难看。
易如故没想到这丫头唱英文歌居然是这么朴实的原因。
但转而想想,简茶就是这样的女孩子,总是在不经意间,让人惊艷。
他正想问问她还会哪些乐器,大门却被推开,楚耀铭和苏千叶结伴而来。
楚耀铭自然不用说,以前和易如故一个班,关系很铁。
苏千叶则是三中的,他是那种非常精緻秀气的南方男孩子,笑起来温暖干净,个头不算特别高,但也有175左右,在南方这身高绝对属于中上水准,他穿着白色的羽绒外套和浅蓝色的牛仔裤,整个人看上去特别舒服。
易如故介绍了彼此认识,楚耀铭这大冰块一如既往的冷酷不吭声,但苏千叶却笑嘻嘻地叫了句嫂子,然后和易如故说:「老大,你终于捨得来了啊,再不来我们都觉得乐队要解散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