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有些出乎我的预料。
「是什么事?」
「俞美玉要见你。」他回答。
我对这个名字全无印象,「俞美玉?」
「就是前天你和简小姐在凉水湖那里碰到的那个女士。」习惯性地把手拢进兜内,肖警官面色平静,不带任何情绪地向我解释,「简小姐为我们提供了画像。确认过俞美玉的身份以后,我们发现她的丈夫江军正有重大作案嫌疑。」他说,「江军正去年八月才结束在平心医院的治疗,回到家和妻子俞美玉共同生活。这半年以来,他偷过近两百件女性的内衣裤,还把服装店丢弃的橡胶模特带回家进行破坏和猥/亵。平心医院的医生向我们反映,江军正曾经长期幻想虐待、奸/杀女性的过程。我们把他带回局里之后,他也承认他就是『v市雨夜屠夫』。」
「那不是很好么?」追查了四年的案子告破,他们应该欢欣鼓舞才对。为什么还要我跑一趟公安局?
「俞美玉坚称她的丈夫没有杀人。」对我的反问置若罔闻,肖警官面不改色地继续道,「现在她要求要见你。」
我沉默下来。
严格来说,这些案子与我无关,我并不想被牵扯进去。但肖明的话勾起了我的兴趣:平心医院是v市最出名的精神病院,江军正半年前才从那里出来,意味着他和秦森一样,也是个精神病人。
而俞美玉跟我的处境相似。
「走吧。」我还在犹豫,突然便听到身后响起秦森沙哑的声音,「我跟你一起。」
☆、第十九章
我闻声回头。
秦森还穿着睡袍裹着毛毯,脸色苍白地站在我身后。他从书房里的沙发上下来时甚至没有穿拖鞋。我扫一眼他赤着的脚,忍不住嘆气:「那先去换衣服吧。」
直挺挺地杵在原地一动不动,他皱起眉头,看上去虚弱而固执,「没有必要。」
进进出出的搬运工们都偷偷将视线投向他。显然现在比起身穿警服的肖警官,秦森更加引人注目。「先换身衣服。」我只得转身轻轻推他,以防那些目光惹恼他,「不然会感冒。」
用那双眼圈青黑的眼睛看向我,秦森沉默片刻,而后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回书房。稍微松了口气,我转头迎上肖警官的视线:「肖警官,介意进来坐坐等我们一下吗?」原以为他会谢绝以继续保持那种礼貌的距离,结果却见他没有半点犹豫地颔首:「打扰了。」接着便跨进了屋。
愣了愣,我随他回屋,正打算先去替他泡杯茶,就听他率先开口:「去帮秦先生吧。」他滞足在客厅,面无表情地朝大门稍稍扬了扬下颚,「我帮你看着。」
言下之意是,不用担心那些搬家公司的工人。
事实上有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出现在家门口,哪怕他不来客厅帮我看着,我也根本不需要担心他们敢趁着运家具小偷小摸。
「谢谢。」因此简单对他道了谢,我就独自前往书房。
秦森又缩回了向阳那侧的沙发上。早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,我已经把衣架推到了书房,没有撤走。但他似乎依然对换衣服这件事兴致缺缺,并不打算自己动手。我只能替他挑好一套,来到他跟前给他换上。
哪怕是在他不抗拒的情况下,这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儿。成人的体格毕竟不比孩子娇小,所以在这种时候他的身体总是显得非常累赘。他从头到尾只会坐在那里,任由我摆布。有时给他穿裤子需要他站起来,他不会那么配合,即使看到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也依旧无动于衷,就好像我面对的是个中风偏瘫的病人。
好不容易帮他换好衣服,我再抬头看他,发现他仍然脸色灰败。他也在垂眼看着我,脸上神情麻木,深陷颧骨上方的那双眼睛被黑眼圈压得更显深邃,眼神空洞,黑漆漆的眼仁里灰黯无光。
「好了?」他问我。
「嗯。」已经替他穿上了鞋,我蹲在他脚边,理了理他的裤脚,「你休息好了么?真的要去?」
没有吭声,他直接站起身,疾步走到书房门口才猛地剎住脚步,回过身紧抿着唇注视我。我知道这是非去不可的意思。
大约十五分钟之后,我们坐上了肖警官的车。
「魏小姐头上的伤有去医院看过么?」上车时肖警官从后视镜里打量了我一会儿,突然便这么出声问道。我拉了拉外套的领口,摇摇头如实回答:「擦伤而已,没去医院。」
余光可以瞥见秦森把脸转向了车窗。我伸手过去捏他的手,发觉他指尖发凉。通常情况下他的手都比我的要暖和,看来是那天被玻璃划伤没有及时处理伤口,留下了不太好的影响。掌心扣住他的手背慢慢摩挲,我原是想帮他捂暖,下一秒却又被他反过来捉住手,死死地十指相扣。
可惜他还是不肯转过头来看我。
驾驶座上的肖警官也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我们的小动作,听完我的回答便淡淡提醒:「如果觉得身体不适,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。」
之后我们谁都没有再开腔。
抵达公安局的时候,恰好能看见曾启瑞先生站在停车场抽菸。他略微发福的身体被紧紧裹在警服大衣中,一只手夹着菸捲,另一只手拢在裤兜里,臂弯里夹着一打卷宗。似乎是在为什么事头疼,他一直紧蹙眉心,直到听见我们靠近的脚步声,才松开眉头朝我们看过来。